來自:蜂鳥會計 發布時間:2017-11-03 09:16:00 瀏覽 :
你好,我司是河南省的一家企業,想在企業名稱中間冠“中國”二字,如“**投資集團(中國)有限公司”,請問我司需準備什么資料遞交審批?紙質文件需遞交到哪一級工商局?
蜂鳥小編為您解答:
您好,1、正常的情況下公司的名稱是不能有“中國”的字樣的。但是在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》第十三條中規定下列企業,可以申請在企業名稱中使用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或者冠以“國際”字詞:
(一)全國性公司;
(二)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; (三)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; (四)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。
2、根據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》 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業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,并負責核準下列企業名稱:
(一)冠以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家”、“國際”等字樣的; (二)在名稱中間使用“中國”、“中華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家”等字樣的; (三)不含行政區劃的。
如果你的企業符合以上的規定,就請您按要求辦理。
明碼標價支付及信息安全
服務出問題全程跟進
資深會計師專業服務
讓您的財產安全又保密
服務全程進行信息化監控